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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议2015年明星扎堆开设影视公司

文章来源:本站人气:860发表时间:2015-06-25

2015成明星公司“开业”年

去年以来,演艺圈里持续爆发着“开公司”的热情,越来越多的艺人不再满足于仅仅做粉丝心目中的“爱豆”。记者通过查阅工商信息发现,2015年,仅记者已查阅到的信息中,就发现有10个知名艺人开设了共13家公司。

明星公司价值存争议

业内人士认为,大多数明星开设的公司,其最大的核心价值就是明星本人;因此上市公司收购明星的公司,收购的其实也是这个明星的“品牌”价值。

对于收购范冰冰旗下的爱美神文化,唐德影视称,当前,很多大牌的明星IP在影视产业中已不是简单地扮演演员这样一个单一的角色,而是充当多面手,他们可以凭其号召力和影响力帮助影视公司打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,搭建起更有能力的团队,他们实际上已经成为创意产业中一个有力的孵化平台。

财经人士皮海洲发表评论认为,影视类上市公司在收购相关空壳公司时,其出价包括了对当事明星无形资产的评估。“但这种评估是很难有客观或固定标准的”。在价值难以量化这一现实的制约下,上市公司对明星公司的出价则具有“随意”性。

皮海洲认为,上市公司高价购买明星的“空壳”公司,是在“慷投资者之慨,是对投资者利益的牺牲”。他建议监管部门做出规定,规定应包括“上市公司收购的标的公司,其存续期应不低于3年,且最近3年公司运营正常,主要财务指标在同行业中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”等。

易凯资本王冉最近也专门撰文分析明星和上市公司之间的这一交易“路径”:“高手们的玩法是:明星和导演成立公司或者入股影视公司,把个人收入的很大一部分(远超过正常经纪公司分成比例)转变为公司的收入。”王冉称,这部分额外的收入几乎可以直接转化为利润,利润在资本市场上又立即被市盈率倍数放大了很多倍,卖给A股公司或投资人。“在这个过程中,艺人卖掉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股份,完成自我价值的放大和提前回收。”

不过与此同时,也有来自业内观点认为,资本火热的现实下,娱乐市场的现实本应如此。而明星们的身价,或许比普通人所能想象的更高。